按照教育部“突出考查學生的一貫學業表現”、“引導學生全面發展”的要求,學生綜合成績計算包括學業成績和素質成績兩項,其中學業成績占比70%,素質成績實行百分制(包含學生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願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等五項因素)占30%。為細化成績評定标準,特制定以下原則: 一、排名方式及依據 依據教育部要求和《永利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永利《關于推薦2023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的通知》中的相關規定,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綜合成績=學業成績×70%+素質成績×30%。 二、學院核準學業成績組成 依據專業培養方案前三學年修讀的必修課程和專業選修課程計算加權平均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後三位,四舍五入。 等級制成績根據學校規定轉換為百分制成績計算,計算方法為: 加權平均成績=∑(某門課程成績×課程學分)/∑課程學分 三、綜合素質成績評議細則 (一)社會服務類(本類别總上限為25分) 1.參軍入伍服兵役(上限12分)
内容 |
分值 |
核驗方式 |
在校期間參軍入伍服兵役并順利完成服兵役期間各項任務及工作 |
10分 |
服役單位官方證明 |
參軍入伍時在部隊立功 |
三等功2分 |
官方證書 |
說明: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因此,僅設置三等功的分值。 本項加分上限12分。 2.參加志願服務(上限5分)
内容 |
分值 |
核驗方式 |
注冊成為大學生志願者,并有一定志願服務時長 |
時長每滿30小時計1分 |
主管部門證明 |
參加大型活動或賽事或疫情防控工作,獲得志願者證書 |
1分 |
官方證書 |
獲得市級以上“優秀志願者”表彰 |
3分 |
官方證書 |
說明:志願服務時長每滿30小時計1分;不滿30小時,不計分;超過30小時,但不滿60小時的,按照1分計算;上限60小時,計2分。 同一志願服務的時長加分、志願者證書加分和表彰加分取最高值,不累計加分。根據教育部和學校“學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隻取一項”,多項證書和表彰加分隻取分值最高一項。 本項加分上限5分。 3.到國際組織實習(上限5分)
内容 |
分值 |
核驗方式 |
在校期間到國際組織實習并順利完成各項任務及工作 |
一個月計1分 |
實習組織證明 |
說明:國際組織以“高校畢業生到國際組織實習任職信息服務平台”認定的為準,未提及的組織不加分。多次到國際組織實習加分隻取分值最高一次。 本項加分上限5分。 4.學生工作(上限4分)
内容 |
分值 |
核驗方式 |
校、院學生組織主席團成員,院學生黨支部書記任職滿1屆,評價為合格及以上 |
4分 |
主管部門證明 |
校、院學生組織部部長,學生黨支部委員,班級班長、團支部書記、學習委員任職滿1屆,評價為合格及以上 |
2分 |
主管部門證明 |
其他學生幹部任職滿1屆,評價為合格及以上 |
1分 |
主管部門證明 |
說明:同一學年内擔任多個學生幹部職務,隻取最高分計算一次,不累計加分。任期不足1屆者不計分,任期評價為不合格不計分。多個學年擔任學生幹部加分隻取分值最高一次。 本項加分上限4分。 5.綜合類個人榮譽(上限12分)
内容 |
分值 |
核驗方式 |
獲取優秀學生、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産黨員、優秀學生幹部,社會實踐先進個人等榮譽 |
國家級12分 省部級6分 校級2-3分 |
榮譽證書 |
說明:獲永利“三好學生标兵”“十佳大學生”“琴園風雲學子獎”加3分;獲永利“模範共青團幹部”“優秀共青團員”稱号者,加2分;未列出的校級榮譽不加分。同一學年内獲取同一類獎項,隻取最高分計算一次,不累計加分。獲取多項綜合類個人榮譽加分隻取分值最高一項。 本項加分上限12分。 6.社會實踐活動獲獎(上限12分)
内容 |
分值 |
核驗方式 |
參加學校組織的社會實踐活動團隊獲獎 |
國家級組長12分,組員每人3分 省部級組長4分,組員每人1分 校級組長2分,組員每人0.5分 |
榮譽證書 |
說明:因社會實踐活動特殊性,組長加分僅限1人,組員加分不限制人數。同一實踐活動獲多個獎勵,加分取最高值,不累計加分。參加多項社會實踐活動加分隻取分值最高一項。 本項加分上限12分。 7.通過職業資格考試等(上限10分)
内容 |
分值 |
核驗方式 |
獲高中、初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 |
3、2、1分 |
資格證書 |
獲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高級、中級、初級證書 |
3、2、1分 |
通過全國計算機等級四級、三級、二級考試 |
3、2、1分 |
通過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并達到650、600、500分 |
3、2、1分 |
成績單 |
說明:通過同一類職業資格考試或等級考試,加分取最高值,不累計加分。獲得多類職業資格證書、通過多類考試加分隻取分值最高一項。本項加分上限10分。
(二)科研成果類(本類别總上限為55分) 1.發表學術論文
内容 |
分值 |
核驗方式 |
發表在SCI/SSCI/A&HCI/CSSCI收錄期刊上 |
30分 |
提供期刊原件、中文論文收錄截圖、外文論文檢索報告 |
發表在CSSCI擴展版/北大核心期刊要目總覽 收錄期刊上 |
15分 |
發表在普通學術期刊上 |
3分 |
說明:學術期刊指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正式公布的認定學術期刊名單中的期刊,所有發表在增刊和論文集中的論文均不計分。 發表學術論文必須以永利為第一署名單位,申請人為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yl7703永利教師為第一作者申請人為第二作者(不認可并列一作)才能計分。 發表學術論文必須在推免報名截止日前見刊方可計分。 學術論文限3篇代表作,發表在普通學術期刊上加分上限為6分。 2.獲取專利、軟件著作權(上限10分)
内容 |
分值 |
核驗方式 |
與專業相關的專利國家發明專利 |
10分 |
官方證書 |
與專業相關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
2分 |
官方證書 |
說明:隻認可學生本科階段以永利為第一完成單位、學生本人為第一完成人,通過永利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完成與本專業相關的國家(國際)專利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且隻能使用1人次。 獲取專利、軟件著作權必須在推免報名截止日前獲批方可計分。 專利和軟件著作權限1個代表作,獲取與專業無關的專利、軟件著作權不計分。 3.參加科創項目(上限20分)
内容 |
分值 |
核驗方式 |
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 |
負責人12分,組員3分 |
官方證明 |
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 |
負責人8分,組員2分 |
官方證明 |
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 |
負責人4分,組員1分 |
官方證明 |
校級教研項目 |
排序第一8分,排序第二4分,排序第三2分 |
官方證明 |
說明:根據學校規定,組長加分僅限1人,組員加分最多4人,名單以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平台(http://gjcxcy.bjtu.edu.cn/)為準。 各級項目立項可計對應分值的0.3,通過中期檢查可計對應分值的0.5,結項通過後計全部分值。若中途發生人員變更,原始成員隻計立項分數,變動後成員最多隻記對應分值的0.7。 校級教研項目需結題通過方可計分,排名根據項目申報書及結項證書認定。 主持或參加多個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加分分别隻取分值最高一項,參加多個校級教研項目加分隻取分值最高一項。 本項加分上限20分。 4.獲得科研榮譽
内容 |
分值 |
核驗方式 |
湖北省大學生優秀科研成果獎 |
特等獎20分,一等獎10分,二等獎5分,三等獎3分 |
官方證明 |
說明:該項加分僅獲獎第一完成人計分。 (三)學科競賽類(本類别總上限為20分)
賽事 |
該賽事國家決賽 |
該賽事省級賽 |
核驗方式 |
特等獎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特等獎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A1類 |
30 |
30 |
20 |
10 |
20 |
10 |
5 |
3 |
榮譽證書 |
A2類 |
30 |
27 |
18 |
9 |
18 |
9 |
4.5 |
2.7 |
B1類 |
30 |
24 |
16 |
8 |
16 |
8 |
4 |
2.4 |
B2類 |
30 |
21 |
14 |
7 |
14 |
7 |
3.5 |
2.1 |
說明:該項加分賽事以2021年版《永利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學科競賽管理辦法》中的名單和分類為依據。 A1類獲獎學生取排名前3名加分,A2、B1和B2類獲獎學生取排名前2名加分,分值如下:僅1人加分,按對應分值滿分計分;共2人加分,依據排名分别按對應分值的0.6和0.4計分;共3人加分,依據排名分别按對應分值的0.5、0.3和0.2計分。 同一比賽獲多個級别獎勵,加分取最高值,不累計加分。 不同類别比賽獲獎限3類。 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學業相關的A1類競賽并獲得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獎勵(取排名前3名)或A2類競賽并獲得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獎勵(取排名前2名)可以直接申請特殊學術專長答辯,本項加分上限20分。 (四)其他 1.獎、助學金類證書不加分。 2.特殊學術專長學生資格條件為在《永利自然科學高水平期刊目錄》或《永利人文社會科學高水平期刊目錄》中認定的一類期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第一署名單位為永利的與學業相關的科研論文;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學業相關的在《永利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學科競賽管理辦法》中認定的A1類競賽并獲得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獎勵(取排名前3名)或A2類競賽并獲得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獎勵(取排名前2名);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内實事求是提交相關成果,學院成立專家審核小組(專家組成員原則上應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一般不少于5人),會同本研究領域權威專家、相關期刊雜志單位、賽事主辦單位等,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文章)、競賽獲獎獎項及内容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并組織相關學生在學校一定範圍進行公開答辯。對學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實行代表作評價,評價重點聚焦到創新質量和個人貢獻。專家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确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答辯全程要錄音錄像,答辯結果要公開公示,未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學生不得推薦。 3.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曆、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不納入資格條件,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4.不受理楚才學院學生(含交叉複合專業)的報名,計算學生前三學年學業成績排名時應去掉楚才學院人數作為基數。 |